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7-08-29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57365线路检测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720 | 阿克苏市友好商场餐饮店的垃圾倾倒在民主路天百名宅小区7号楼左侧的垃圾桶内,臭味大 | 阿克苏市 | 固废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阿克苏天百购物中心在后院区域设立了一个单独的水洗式垃圾回收站,为方便垃圾车清运,回收站采用半封闭式彩钢房建设,共布设了3个垃圾船,回收站旁布设了一个居民生活垃圾船,周围确实存在异味。 | 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天百名宅小区7号楼左侧的垃圾桶内,臭味大”,阿克苏市已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阿克苏市副市长刘晓峰带领市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和新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领导,进行现场调查处理。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阿克苏天百购物中心立即将现有垃圾清运完毕,并对垃圾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确保垃圾房周围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二、下一步措施: 街道成立了环境卫生专项督查组,督查组由街道分管领导带队,对辖区居民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社区对辖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
| 2 | 721 | 实验林场兴林社区六组B60楼对面10米处的私人养鸡场,臭味很大 | 温宿县 | 固废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养鸡场与周边居民住宅相距约10米,该养鸡场现存栏蛋鸡6000羽,鸡粪人工清运至鸡场旁果园地边堆存,堆存地点未进行硬化及雨污分离措施,鸡粪堆存后销售至周边农户进行还田处理。鸡粪堆存不符合畜禽养殖粪便处置相关规定,产生较大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私人养鸡场,臭味很大” 温宿县已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是温宿县畜牧局于8月24日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养殖场于2017年12月26日前完成搬迁, 在整改期限内,对产生的鸡粪做到日产日清,消除环境隐患。二是温宿县环保局对被投诉单位阿克苏市宏康蛋鸡养殖场现场下发了《温宿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温环责改字[2017]121号),要求该养殖场立即对其堆存的粪便进行清理,对堆粪场地采取石灰消毒、铺垫沙子等措施,进行环境整治。 二、下一步措施: 温宿县将以此为戒,切实抓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温宿县畜牧局制定下发了《温宿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 |
| 3 | 814 | 红旗坡二队314国道992公里处的养鸡场无任何手续,粪便堆放在门外异味大。 | 阿克苏市 | 固废 其他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养鸡场系2007年建设,鸡场场主周启明于2014年11月22日将鸡场圈舍租赁给刘月亭用于饲养蛋鸡,该鸡场现有蛋鸡存栏4800羽。现场检查可见鸡场院内水泥地面上有鸡粪露天堆放,散发异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粪便堆放在门外异味大”,阿克苏市已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是阿克苏市畜牧局要求该养鸡场立即将院内堆放的鸡粪全部清运拉走,以后日产日清,并清理养鸡场及周边环境,同时进行消毒。二是阿克苏市畜牧局要求该鸡场养殖户于2017年11月23日前将所饲养的蛋鸡全部处理完毕,处理完后,该养鸡场将转场或关闭。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已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二、下一步措施: 1、积极指导各乡镇、各街道做好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综合利用。 2、对重点部位、兵地结合部、城乡结合部畜禽养殖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 3、对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进行粪污排放及综合利用专题培训,做好养殖场环境治理。 4、对以往畜禽养殖环境整治举报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核实养殖周边居民满意度,对不满意的立即整改。 5、成立专门的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巡查工作组,第一时间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存在的问题。 6、近期,对全市畜禽养殖比较集中的区域和养殖小区开展满意度调查,争取将矛盾与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市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安全的畜产品供应。 |
| 4 | 815 |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煤焦化焦炭厂异味较大 | 拜城县 | 大气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八钢、众泰、峰峰、金辉四家焦化企业厂区均不同程度弥散有异味气体,进入厂区后,空气中能够嗅到时隐时现的异味。同时,地区督察联络组和拜城县环保局、拜城县环保督察组工作人员对距离焦化企业较近的两个居民点,一个企业生活区进行群众调查,共调查群众15人,其中7人能闻到或偶尔能闻到异味,有4人明确指出异味来源为焦化厂,可以认为投诉件反应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焦化厂异味较大” 拜城县已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拜城县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对焦化企业各工段进行现场调查,查找异味产生的环节和原因。经现场查看及分析,初步认定异味产生的源头为:企业的物料储罐、储槽呼吸管挥发的蒸汽、逸散的焦炉煤气、煤气净化过程逸散的氨水、挥发的煤焦油等气味。加之近期众泰焦化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氨分解装置升级改造,在这一过程中有少量氨气逸散。8月27日拜城县已制定《关于拜城县煤焦化企业生产现场异味问题的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拜城县已积极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尽快开展焦化企业周边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要求各焦化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照自身问题,有效地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9月1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园区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达标,让群众满意。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焦化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企业正常运行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严控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气体的排放,严厉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避免空气中异味气体的产生,确保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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