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依干其乡特色乡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阿克苏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阿克苏市依干其乡特色乡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阿克苏市依干其乡特色乡镇建设项目。
2.地理位置:阿克苏市依干其乡。
3.工程概况:本项目是一项结合新建、改扩建、征迁及生态环境风貌整治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程,致力于打造民族特色小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及沿街立面改造,市政设施建设,旧居院落整治,特色商业、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公园及设施农业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域部分建设等。
项目建成后,将发挥依干其乡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实现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带动全镇经济腾飞。
4.工程投资:本工程估算总金额合计为12.87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克苏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86997621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云丽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环园路739号
邮编:830013
电话:13999293163电子邮箱:ice_creamlee@hotmail.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我公司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评价单位进行工程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单位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我公司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工程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至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查。
(2)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工程报告书评审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3)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修改后的报告书由建设单位报送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3)在报送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等进行调查。
(5)环保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2017年8月17日起,到2017年8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阿克苏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