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6日 电话:0997-2686072(兼传真)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10号,邮编84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佳林万家木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 | 阿克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佳林万家木业有限公司 | 新增1枚Ⅴ类放射源Cs137,活度均为3.7×108Bq,用于对磨车间蒸煮罐料位进行探测。 | 1、认真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特别注意严防意外照射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在线分析仪的安全防护机制,从事放射性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上岗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放射防护管理规定,划分出控制区和监督管理区,并设置放射性标志牌,对放射区域进行专人管理,对在线分析仪周围加强屏蔽,非操作人员严禁接近,避免误入放射区并长时间逗留;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设立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2、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管理,做好放射性水平的定期监测工作。制定射线装置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地区环保局和阿克苏市环保局报告,以便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减少放射性污染和损失。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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