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公示公告 法规标准 污染控制 日常办公 环保产业 办事指南 党务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管理 规划计划 环境信息公开 监督性监测信息
? 今天是 ?
关于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5-12-22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字号:[ ]

 

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已收悉,根据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出具的《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对项目现场实地检查,依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位于库车县与轮台县交界处,属于库车县境内。本项目总投资为1974.8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项目建设有过滤处理装置、加药反应池、净化水池、污泥池、卸液接收池、沉淀池以及池上配套污水及污泥提升设备,项目废液处理能力达到25m3/h

二、环保执行情况

我局于2014年5月对该工程进行环评审批,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审批文号为阿地环函字〔2014〕236号。因该工程建设规模发生变化,2015年9月我局对该工程进行重新审批,审批文号为阿地环函字〔2015〕397号。该工程为环保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根据阿克苏地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显示:

(一)大气环境: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的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二)水环境:监测结果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和蒸发池(回灌水入口)中的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入层平均空气渗透率﹥1.5情况下的有关标准限值。

(三)声环境:经监测,项目区厂界四周、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经监测调查显示:项目卸液接收池清底油泥和污水处理设施排出的污泥,通过管输至塔河油田污油泥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建设前,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经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五、要求

(一)加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周边环境受到破坏或污染。

(二)加强固废液处理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期不发生固体废物散落事故,产生的各类废物堆存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建立项目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降低环境风险。

(三)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库车县环保局负责。



57365线路检测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新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承办:新疆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
技术支持:新疆阿克苏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908号????联系电话:0997-2132465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